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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出台新举措,提升政采透明度与查询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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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出台新举措,提升政采透明度与查询便捷性

发布日期:2024/10/14 14:54:09

青海省财政厅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信息查询的便利度。这一举措不仅响应了市场对高效、透明采购流程的需求,也与“招采星”所倡导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的理念不谋而合。

《通知》详细规定了各类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时限。例如,对于合作创新采购,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而供应商提交申请文件的时间则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此外,采购人需向参与创新概念交流的供应商提供研发谈判文件,并给予至少10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这些规定不仅保障了供应商的权益,也体现了招采星在招标代理业务管理系统中所强调的公平性和效率。

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成交结果需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公告,而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入围结果则需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这些要求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更新,与招采星在限额以下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中所追求的信息化和SaaS采购系统的目标相一致。

《通知》还强调了省级各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需要完善信息公开内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采购人应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这与“招采星”在私有化部署和电子采购系统中所强调的安全性和责任性相契合。

各级财政部门将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这将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通过这些措施,青海省财政厅不仅提升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这与“招采星”在采购信息化领域的专业服务和技术创新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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