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构建高效政采工作体系
发布日期:2024/09/10 09:24:39
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期致力于构建采购预审、规范实施、纪委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旨在规范采购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中心通过制定和发布一系列文件,如《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十条措施》、《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机关纪委加强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等,确立了监督执纪管理的明确方向,确保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深入基层、拓展深度。通过“专家预审委员会”的前置审核,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进行事前评估、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实现科学、质量、绩效的审减,有效解决了项目启动阶段的关键问题。
在纪检工作与采购业务的深度融合方面,中心坚持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了纪检监督与采购业务的相互促进。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纪检部门全程跟踪问效,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此外,通过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建立供应商履约情况评价机制,并设置黑名单和白名单,进一步规范了采购流程。
中心还积极响应省委的《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强化了纪检监督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坚守财经纪律的底线和红线。通过研究制订内部审批流程,实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目标。
在电子化采购方面,中心依托政府采购网,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标采购,实现了采购流程的自动化和标准化,确保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这与“招采星”所倡导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不谋而合,体现了信息化技术在提升采购效率和透明度方面的重要作用。